4月1日,李荣浩在社交平台发布长文,回应了困扰他多年的《小眼睛》抄袭争议。这首歌被指抄袭日本歌手平井坚2005年的作品《Signal》,相关讨论在李荣浩近期与单依纯的版权纠纷中被再次翻出。
李荣浩在文中明确表示:“我没有抄袭!!哪个250抄袭的人会抄的100%一样,这就是那首歌原曲,换了位歌手唱了一遍。”
事件背景:一首被误打包的练习曲
根据李荣浩的描述,《小眼睛》的创作背景要追溯到20年前。当时他刚到北京,一边以扒带的形式练习音乐制作,一边写歌。他每个礼拜都会传3到4首原创歌给版权公司,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将近10年。
问题出在电脑文件管理上。李荣浩称自己当时没有养成整理桌面的习惯,歌曲文件名字大多随意命名,比如“369”“666”“石榴”“枕头”“面包”之类。这首拿来练习的曲子被他不小心打包进一个rar文件,发给了版权公司。
“实际上传给版权公司很多年,我记得好几年都没有卖掉。”李荣浩在文中写道。2013年他出道做歌手后,版权公司很少与他联络,且有权直接授权歌曲,无需问过他。

2016年发现时的反应
2016年《小眼睛》发行时,李荣浩看到歌名后的第一反应是愤怒。他当时刚出现在大众视野,关于他眼睛小的事情一直被拿来调侃。他在还没听歌的情况下直接致电版权公司,质问为何允许一首叫《小眼睛》的歌公开调侃他的外貌。
听完歌曲后,他才意识到这与他练习时录制的曲子有关。他联系版权公司询问如何处理,对方表示会联系海外原作者想办法,但后来不了了之。再后来,他签约的这家版权公司在当地结业,事情变得更加无法处理。
李荣浩的三个反驳理由
在回应中,李荣浩给出了三个理由说明自己并非故意抄袭。
第一,没有哪个抄袭的人会抄得100%一模一样,这本身就是练习时录制的版本,不是抄袭产物。
第二,刚出道时大家都在调侃他眼睛小,他不可能自己写一首叫《小眼睛》的歌让别的歌手唱。如果是他自己唱倒还能算是一种态度,但让别人唱等于公开加深这个调侃。
第三,2016年他刚出道,处事小心翼翼,不可能给自己挖这么明显的大坑。

后续处理方案
李荣浩在文中表示,他已经请同事去主动联络十多年前这位海外作者,把事情经过告诉对方。虽然rar文件包是他发的,也成了发行的事实,他表示“我一定认”。
“不管对方如何决定,我都会与这件事中所有被牵连的人道歉并且赔偿,这本就是我该做的,这歌本来就是他的。”李荣浩写道。
对于处理时间,他明确表示不会那么快,因为是跨境沟通,他的这段话也需要翻译。
对其他抄袭指控的态度
在回应《小眼睛》争议的同时,李荣浩也回应了网友提出的其他抄袭指控。他用比较激烈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态度:“除了这个乌龙事件,其他部分网友提到那些歌,就是打死我,骂死我,把我祖坟刨了,把我头剃了,我也不认,我没有抄袭。”
与单依纯事件的关联
李荣浩此次发声的时间点比较特殊。就在几天前,他刚因单依纯未经授权在演唱会上翻唱《李白》一事公开发声,指责对方“强行侵权”。单依纯随后发文道歉,并表示会了解情况给出答复。
在回应《小眼睛》争议的长文中,李荣浩特别提到了一件事:“别去找单依纯粉丝,这不是她粉丝做的,是有人希望我生气,从而继续在网上指责她。”这句话说明他认为《小眼睛》抄袭争议在此时被翻出,可能与他和单依纯的纠纷有关。
关于个人状态的题外话
在长文的最后部分,李荣浩说了一些关于个人状态的话。他表示自己从出道以来讲话就不太像个艺人,也曾尝试改变但放弃了。他提醒大家不要神化他,认为他没那么厉害。
他还提到自己早已发现不太适合做艺人,更喜欢练琴和编曲,从几年前就开始主动淡出荧幕,只做专辑和线下演出。他请网友可以去查证,称自己这几年婉拒过很多综艺节目和晚会。
李荣浩最后表示,这件事一定会处理,请大家等他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