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2日,艺人梓渝删除了自己在抖音发布的一条舞蹈视频。这条视频自2025年8月发布,存在了7个月后被删除,原因是视频使用的背景音乐是被篡改版本的“田栩宁进行曲”。此事在社交平台引发讨论,有人关注梓渝和关联艺人田栩宁的关系,有人探讨视频下架是否涉及版权问题。实际上,这件事暴露出的短视频背景音乐使用问题,值得每一个艺人团队认真对待。
先看看事情发生的经过。2025年8月,梓渝在抖音发布舞蹈视频,背景音乐用的是当时在平台流传较广的改编音乐,网友称其为“田栩宁进行曲”。到了2026年3月22日,这条视频被删除。虽然梓渝方面未公开说明删除原因,但根据抖音平台规则,若用户发布内容涉及音乐版权问题,平台有权下架。一段改编音乐若未获原著作权人和改编者授权,用作背景音乐就存在侵权风险。而且,除梓渝外,多位艺人也删除了使用同一背景音乐的视频,各家团队都在做类似操作。

国内对于音乐版权的保护有明确法律依据。著作权法规定,音乐作品使用需获著作权人许可,改编作品同样受保护,使用改编音乐也得获改编者授权。2024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类似案件,一个账号用未经授权的改编音乐作视频背景音乐,被判赔偿32万元,这引起行业内对短视频音乐版权问题的广泛关注。2025年也有两起涉及艺人的公开判例,两名艺人因在商业用途短视频中使用未经授权的背景音乐,分别被判赔偿10万余元和18万元。这些案例表明,短视频音乐侵权不是小问题,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使用时长、用途、播放量、传播范围、使用方商业性质等多个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艺人团队对音乐版权存在认知偏差。第一个误区是认为非商业用途就可随意使用。法律规定,公开传播的内容,不管是否用于商业目的,都需获授权。艺人发布在社交平台的视频属于公开传播,超出个人欣赏范畴。第二个误区是觉得使用几秒片段不构成侵权。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使用时长不是判断侵权的核心标准,关键在于是否未经许可使用了受保护作品。第三个误区是认为平台提供音乐就可直接使用。抖音等平台虽建立了音乐版权库,但每首音乐授权范围不同,有的仅限个人非商用,有的支持品牌商用,超出授权范围使用同样侵权。
从梓渝这次事件来看,艺人团队处理短视频内容时,可建立几个基本工作流程。
发布视频前,要确认背景音乐的版权状态。若音乐来自平台版权库,需确认授权范围是否覆盖艺人使用场景;若音乐是团队自己添加的外部素材,要确认是否获授权。对于改编音乐要格外谨慎,它涉及原曲著作权人和改编者两层权利,缺任何一方授权都存在风险。定期检查已发布内容的合规性也很重要,视频发布后若发现音乐有问题,主动删除比被动下架更利于控制风险。此外,对合作制作方要提出明确的版权要求,很多艺人短视频由外部团队拍摄制作,艺人团队应在合作合同中明确要求制作方保证使用的所有素材都获合法授权。
梓渝删除视频这件事,虽讨论热度集中在艺人关联上,但给行业提了个醒。短视频已成为艺人日常运营的重要手段,舞蹈类、翻唱类视频对音乐有直接依赖。在追求内容质量和传播效果时,版权合规不能被忽视。一次侵权诉讼,赔偿金额可能高达几十万,更严重的是诉讼会给艺人带来负面舆论,影响品牌方信任。在当下商业环境下,品牌选择合作艺人时会考察其是否存在法律纠纷和负面舆情,一个版权侵权案件可能影响艺人后续多个商业合作机会。
这次多个艺人团队同时删除相关视频,说明行业已对这类问题有了警觉。对于还没建立版权审核机制的艺人团队,梓渝这件事可作为完善工作流程的契机。与其等视频被投诉或平台下架后再处理,不如在发布前就把风险控制好,这样才能在短视频运营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实现更好的发展。